债权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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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收房时,应当验收房屋。如发现房屋质量与合同约定的不同,或者经权威机构出具报告,以示房屋质量上存在问题,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如果权威机构出具的有关涉及技术指标的结论不明之处,购房者可以向建设部门咨询。
与质量相关的法条支持:如果属于质量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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