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理首起“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
公民个人信息不能非法获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1日05:30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10日电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黎某。这是广州市检察机关执行《刑法修正案(七)》新罪名、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第一宗案件。
公安机关查明,自2008年3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其在广州某电讯公司工作的便利,将机主资料等信息非法出售给他人,获利近万元。《刑法修正案(七)》正式实施后,李某非法出售机主信息的行为并未收敛。2009年2月28日至5月期间,李某再次出售4份手机机主资料给黎某,黎某获取上述信息后转卖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