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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华合伙人会议为律师事务所决策机构。执行合伙人(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对合伙人会议负责。合伙人会议下设行政委员会和业务委员会,其中行政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运作;业务委员会负责各项业务操作和拓展。行政委员会下设行政部、客户部和财务部、业务委员会下设知识产权部、民事法律事务部、刑事法律事务部、金融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
主 任:时英亚
副 主 任:方琼燕、罗保星 财务主管:陈丽琼 刑事法律事务部部长:李治安
专管员:吴家惠
行政前台:陈佩珊